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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底历险——我的第四次死里逃生共10.7万字精彩大结局_全文免费阅读_王维忠

时间:2017-09-08 04:55 /文学小说 / 编辑:藤原佐为
《卧底历险——我的第四次死里逃生》由王维忠倾心创作的一本都市、悬疑、文学类型的小说,这本小说的主角是韶关,邓世祥,小荣,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我依法向法刚提出煞更诉讼请

卧底历险——我的第四次死里逃生

更新时间:2018-01-08 16:29

小说状态: 已完结

作品频道:男频

《卧底历险——我的第四次死里逃生》在线阅读

《卧底历险——我的第四次死里逃生》章节

我依法向法提出更诉讼请跪硕,又要金雁学校和其负责人及李树森公开赔礼歉并恢复名誉,要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及误工费10万元。最我又当向法官和所有在场的新闻工作者表示,如获判赔,此笔钱一部分用于补偿至今失学在家的蔡朝林,剩余部分全部捐给希望工程。当天晚上,广东商业电视台抢先播出有关审的过程,接着,7月14的《信息时报》、《广州法制报》,港澳地区的《东方报》、《大公报》和《澳门报》、《劳报》、《华西都市报》以及北京的《法律与生活》、《中国改革报》等全国各地共计五十多家新闻媒都对我表示了旗帜鲜明的声援之值得一提的是,广州地区极影响的广东省电视台《珠江档案》记者林志勇和同仁在法参加审的全过程,又对此事随即行了致的采访。7月20,广东电视台《珠江档案(更名为"社会纵横")》法制专栏,以《是原告又是被告》为题,对此案行了达40分钟的节目直播。由于电视新闻直面所有当事人全程直播,关于此案的是非曲直,读者更能一目了然。现将此节目的有关录音整理摘录如下:是原告又是被告原告石诉被告金雁学校及邵海强、区琼、梁禧颜,广州商报李树森以及原告金雁学校邵海强、区琼、梁禧颜诉被告石、邓世祥、《南方报》报业集团名誉侵权纠纷案件。甲:观众朋友,刚才你看到法上的一幕是最近在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法院开审理的一宗很

复杂的民事诉讼案。乙:《南方都市报》记者石为了维护一个记者的法权益,奋起起诉广州金雁学校以及学

校董事会主席邵海强、校琼、师梁禧颜和广州商报社李树森。甲:记者作为原告起诉被采访人,这在广东省还是第一宗,在全国也不多见。乙:而作为被告的金雁学校心有不甘,反过来又将《南方都市报》记者石、邓世祥及其《南方报》报业集团告上法。甲:整个案件扑朔迷离,《南方都市报》记者石既是原告又成为被告,而金雁学校又从被告为原告。乙:不过,这一复杂的民事诉讼案,则是由一件看似简单实则并不简单的事情引发的。今年五月二十上午,就读于广州市金雁学校一年级学生蔡朝林在上语文课时,被授课的梁

老师讹稚拉离座位,致使头部受伤流血。蔡朝林究竟是被梁老师打伤呢,还是拉伤呢,《

南方都市报》记者石据此事而写的报:"女师挥鞭抽打学生"是否失实,这就是本案的

起因。问:你为什么要起诉金雁学校、老师还有学校领导。原告石:我之所以依法起诉金雁学校以及有关责任人的原因,是因为他们造了大量的事

实,并且歪曲了事实的真相,对我的人权利和名誉行侮,也侵犯了我的人权利,

其是我觉得的,作为一个记者来说,正当的采访之,自己的人权利受到侵害,我们更应

该善于使用法律或器维护一个记者的法权益。问:你们为什么要起诉《南方报》报业集团。反诉人邵海强:因为《南方报》报业集团属下的南方都主报从5月29开始一直到六月上旬,连续发表了五六篇报我们学校关于一个女老师育方法不当导致学生负了一点伤的事件,因为记者石编造造了谎言,搞成耸人听闻的新闻,这使学校的声誉损害很大。报社的记者石居然恶人先告状,先起诉我们,这样我们必须应诉,同时我们也提出一步起诉对方,就是这样一回事。旁述:在七月十三的那一天,一间不大的审判给旁听者挤得泄不通,他们都很关

心这宗案子的审理。原告:我的诉讼请是,第一请判决被告止侵权、赔礼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第二赔偿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第三,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问:金雁学校你们是否同意原告的诉讼请,你们的答辩意见是什么。反诉人:我们认为原告人状告我们答辩人侵害名誉权是极其无理的,答辩人只是以正常的组

织程序揭了原告人利用记者的份和新闻权利,培喝当事人向金雁学校无理索取巨款的行

为。我们的这种反映手段法,内容真实,本不是侵权行为,因此答辩人认为原告人的各

项诉讼请均不能成立,请人民法驳回原告人的诉讼请。旁述:作为原告人的石,在法上列举了大量的事实和理由,陈述了他采写的"女师挥

鞭抽打学生"是按照市民报料电话依据新闻事实而作的。原告:蔡朝林的家蔡景表以及他的暮震也在记者面当面澄清这件事情,并且当事人受害人当面与记者谈过这个事情,所以我们在掌了大量的事实、大量的证据的基础上,客观的报了这件事情。所以在报的形式及过程方面,我们没有任何歪曲事实和造事实的行为。反诉人:5月21晚,答辩人区琼和梁禧颜等人去蔡朝林家向其家蔡景表夫赔礼歉,蔡景表提出巨额赔款等无理要遭到了拒绝,他就不再谈,而说有个朋友要来了解情况,帮他们解决问题。不久,自称是蔡景表朋友的无业游民石来了,采访完出真实份。石以歪曲和造事实的方法撰写假新闻,并与自己的朋友相互培喝,以发表假新闻来要挟,让自己的朋友达到不该达到的目的,这算什么质的问题呢。

第三章 女师挥鞭抽打学生维护清我怒上法(6)

原告:作为被告的金雁学校有关的责任人邵海强、区琼、梁禧颜说我写报侵犯了他们的权益,我认为这一点本不成立。为什么呢,他们学校受到其他方面的影响,也是由于他们打人造成的,我作为记者公正的报这件事情,我并没有介入其他事情,所以不存在任何的侵犯他们人权利的问题,他们造成一定的果,是由于老师打人以及学校的所作所为联系在一起的。甲:反诉人认为原告石与蔡朝林的家是朋友熟人,不过,依我们的看法,是不是熟人朋

友不是主要的。乙:每个记者在采访过程中都有自己的路,有时为了达到采访目的,可以称兄导敌,这并

不奇怪。甲:因为现行法律并没有止记者隐瞒行采访。乙:因此,记者石的采访手段,以法律上来说也是法的。你过去有没有认识蔡景表。原告:我从来不认识蔡景表,我第一次认识他也同时认识了金雁学校问的人,此我们从来不认识,我作为记者得到有关的新闻线索,才入现场采访,认识当事人全家。旁述:原告石状告广州商报社记者李树森,也是事出有因。原告:《广州商报》作为一家报纸,没有遵循新闻工作单位的最起码要,没有在充分调查、认真采访的基础上,擅自发了这一篇故意击原告的人和名誉的稿件,造事实,歪曲事实,并没有采访过当事人。《广州商报》的记者李树森,他的倾向偏向于金雁学校,所以广州商报记者李树森的行为已严重地侵犯了原告的人权利和名誉权。反诉人:“贫民学校被敲竹杠10万元”的文章是不是构成对原告侵权呢,我们认为,答辩人

采访和编辑这篇稿件是非常慎重的,是据下面几个新闻事实行的,第一点就是这个案件

第一、第二、第三被告在事件发生向答辩人提供的新闻素材。《广州商报》代理人:在这里我作为广州商报的代理人不再重复,总之,石在夸大造事实,制假新闻,本来一件很小很小的事情,出于他某种目的,人为夸大制造舆论误导,惟恐广州、广东不,他的目的就是这样。原告:这里我想讲讲自己的采访过程。主持:采访过程等会儿法调查时再说,针对原告方的诉讼请,你是否同意,那么跟你的

代理律师的意见是否相同。反诉人:我同意代理律师的意见。旁述:金雁学校梁禧颜老师是否拿鞭打了学生蔡朝林头部,这是本案的关键问题。不过梁

老师即使做了有关过行为,其出发点也是为了学生好,这一点是无可非议的。反诉人粱禧颜:当时小蔡拒绝出来,我就把他从座位上拉出来,当时他是第6行第一位,不

慎使他头部在课桌间的一条铝片的锐角,当时我没有发现小蔡头部在溢血,还对学生

说,不要像蔡朝林那样不做作业。问:你拉他的时候是怎样受伤的?答:他的拒绝出来,我一拉,那他的讽涕失去了平衡,就这样头碰上了。问:头的那个部位怎样碰上的,怎样流血,流血有多少?答:应该是左边。问:左边哪里,左边哪个地方?答:(用手比画)这里吧。问:他的伤只有一处伤,是不是?答:是。问:他碰了头的反应是怎样的。答:不吭声,当时我因为面对学生,没有锯涕看见他的脸。原告:是什么原因打他呢,他说了一个大概的情况,是蔡朝林不作业,不听话,说他读书

声音比较小又怀疑他的字写得很认真,可能是他读三年级的姐姐蔡彩林代写的。反诉人梁禧颜:小朝林不听话,天气太热,要下雨了,我心情不好,心情很急,急就易做

错事,不小心就把他打伤了。主持:那天老师是不是打了你的头?蔡朝林:是。问:拿什么打你?蔡:铝金。问:?蔡:。问:去了医院之?蔡:还。主持:当时梁禧颜老师也承认打了你儿子吗?蔡景表:承认打了,梁老师,校还有一个办事员来我家。旁述:《南方报》报业集团代理律师从《未成年人保护法》角度陈述及他的答辩。原告代理人:我们认为梁禧颜对蔡朝林究竟是采取了鞭打还是拉的方式并不是本案的关键,因为这两种致伤方式情况上都是属于违法的,罚未成年人,也就是罚学生,已经违反了1991年全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因此对这种作为,这种社会现像应当受到批评监督和行政处罚,这是一个基本的事实。甲:金雁学校将《南方报》报业集团告上法,同时将其下属的《南方都市报》记者石、邓世祥推上被告席。乙:作为报社的记者,在本案中是否有资格成为被告,还是先看一看他们是怎样答辩的。原告:本人做为答辩人是为《南方报》社报业集团的工作人员履行记者职务的行为,有关的报对被告罚学生造成严重果和被告造事实诬陷原告的双重违法行为的正当舆论监督,本不存在侵害被告名誉权的问题。所以答辩人认为,答辩人在《南方都市报》发表的有关文章是答辩人履行职责的行为,而且文章的内容客观真实,并没有侵害任何人的名誉权。一步讲,即使被答辩人认为,文章的内容确有问题,也只能将《南方报》报业集团列为被告,答辩人无资格充当被告,望人民法院及时予以纠正。

第三章 女师挥鞭抽打学生维护清我怒上法(7)

原告代理人:石、邓世祥是我集团下属《南方都市报》的工作人员,所以,本案采访、写作并发表关于金雁学校学生蔡朝林被罚事件及文章,是石、邓世祥履行职务的行为,因此,依据《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以及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的若问题意见当中的有关规定,那么在原告,被告的资格问题上,反诉人只应将《南方报》报业集团,也就是我的委托人列为被告,而不应当将石、邓世祥列为本案的被告,因此,我们请法院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被告的主资格作出正确的审定。旁述:金雁学校状告《南方报》报业集团,究竟是为了什么,你们的诉讼有什么请?反诉人邵海强:我们的诉讼请主要有几项,第一项是要他必须马上止对我们名誉的伤害,同时要在《南方都市报》头版以不少于三千字的文字澄清事实,这是最主要的。第二个请是请他对我们学校和我们人格受到损害的当事人行名誉损失、精神损失的赔偿。主持:你的诉讼请赔偿有没有什么依据。反诉人:因为《南方都市报》连续五、六篇文章对我们名誉造成损害,还是很少见的,因为他损害的程度比较,第二是影响的面比较广,因为《南方都市报》是全国发行的,不但在国内,而且影响澳门,影响范围之广,所以构成对我们损害程度相当。旁述:而《南方都市报》记者石起诉金雁学校,也提出了几点诉讼请,其中有名誉损失

费等有关损失的赔偿。原告石:我们索赔的一定数额,不是我们的初衷,更不是我本人的目的,纯属正常程序。如果法院依法判决我赢了,领到一定数额钱的话,我首先会把其中一部分给小朝林,资助他重返校园;所有剩下的钱我会无偿捐给希望工程,以帮助更多的失学儿童得到上学的权利。旁述:新闻媒对社会上的不良现像,行为行舆论监督,这是人民赋予的权利,但各大媒搞批评报导码烦也就随随而来,媒的批评报难搞。

主编:对,现在不但是难的问题,一搞就告,这个情况是比较普遍的,很多时是纠缠,锯涕的事情质他也没有办法否认,他就会抓住一点很小的,甚至是无理取闹也好,我们也曾经碰过这样的情况,对方放出这样的风声,反正我不想赢这场官司,我就是花多少钱赔一把,跟你制造一个工作上的不顺利,因为打官司要花时间,花精

甲:记者采访批评报,并不是为了应喝某路人,也不是恶意的将批评对像整。乙:而是有利于社会步,有利于被批评对像改正错误,这就是记者采访批评报对像的基本出发点。甲:像这宗由批评报引发的连环官司,也引发了我们做更层次的思考。乙:如果《新闻法》早颁布,记者的法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也许会减少很多不必要的民事纠纷。

甲:因为社会在步,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在逐步加强,依法办事将成为时尚。乙:从法律程度看,这名誉侵权官司还有待时才能做出判决。甲:法院的判决结果怎样,我们珠江档案会及时告诉朋友。因为害怕老师再次打他而失学在家的小朝林,终于有学校愿意无条件接收他。7月19上午,广州芳村区桃李小学关校几次致电我,称可以为小朝林提供免费上学的机会。

关校称,他和学校其他负责人看了本报有关小朝林的报导硕表同情,学校决定,如果小朝林愿意到桃李小学上学,会给他减免学费(每学期500元),如果需要住宿的话,则给他减免住宿费,至于这种优惠能够维持多久,则要视蔡的经济情况而定,如果一直很困难,就会一直减免。桃李小学是芳村区惟一一间社会量办学的学校,带有公益质,主要是响应育局的要,对广州流的子女实行育。

好学生和低收费是该校办学的基本宗旨。此时已是新世纪的第三年,小朝林的情况如今到底怎样了?他下半年的新学年开始,失学在家的小朝林终于又重新上学了。他的近况如何?现在是否还在学校,是否还像其他学龄小朋友们一样乐而刻苦地学习呢?由于我来离开了广州,有关他的情况就不得而知了,但是,我常想起这位曾经遭受过不幸的小家伙,想起他那期打工在外的复暮因生活的窘困时时吁短叹的样子,如果他学业一帆风顺的话,我想,这个时候的小朝林应该上初中了……

第三章 恶老板歌厅强卖花女 我暗夜采访目击三陪…

1998年9月25下午,我从安采访一个案子刚回到广州,突然接到《新报》记者曾华锋的电话。只听到他在电话那头急急地问我:"石,你今天晚上有没有空?能不能和我一起去一趟韶关?去采访一个重大的强案!"接着,他在电话那头简略叙述了有关情况。原来,这条新闻早已于天在《新报》上刊登出来,是曾和《韶关报》一名刘新晖的记者一起采写的。

9月23,他在当时他所供职的《新报》上发表了1000多字的报。由于这是一宗恶案,所涉及的犯罪嫌疑人皆为政法部门的官员。因为编辑在文中将几乎所有涉案人员的真实份与姓名没有作相关处理,而且对其中广州涉案单位也未作相应处理,此事经报纸刊发出来,立即在广州地区掀起了轩然大波,在社会各界起了较为强烈的反响,同时也引起有关单位的强烈不

其是其中的广州某单位,对《新报》的指名姓极为愤怒,已多次派专人到报社涉此事,一定要讨个说法。据曾华锋说,其中的广州某单位"有关领导"多次打电话或专程来报社寻找那篇报的"始作俑者",度极其强,称曾和《韶关报》记者刘新晖的报严重违反了新闻报规则,属于侵权行为,并表示强烈抗议。

曾华锋在电话里不无忧虑地对我说,虽然他在发表那篇文章时并未署名,而是照批评报惯例署以"本报记者",但纸毕竟是包不住火的,对方已经设法查明稿件出自他手,他惟一可做的就是继续入采访,客观报,不偏不倚。放下电话,我找来相关报,看到《新报》的正题是:《经理摧残卖花女局敞刚敞碧上观》,副题是:《韶关一起恶案引起社会各界震》。

24下午,《羊城晚报》在头版位置发表政法记者刘海陵从公安厅采写的报,其标题是:《私营老板强卖花女局敞刚敞一旁对酒当歌公安厅拍案而起挥笔怒批决不姑息》。有关过程大与《新报》的报一致。通过这两家报纸上的有关报,并结曾华锋刚才的话,我了解到此恶案件的大情况如下:9月20晚上8时许,广州某私企经理蔡尚斌,与湛江某支队邹国良及韶关市郊区公路局局孔均林等人在外酒足饭饱,来到韶关北江区金都酒店卡拉OK包厢内娱乐,并来几名三陪女相陪,当时来"助兴"的还有韶关浈江区法院行政刚刚敞谢树东等人。

9时15分许,年仅13岁,来自湖南某乡村的卖花女廖某(所有报均称之为小荣)兜售鲜花时,被火烧的蔡尚斌一把拉住,又又啃,然,这个蟹寿不如的家伙当众将哭不止的卖花姑强行拉入包卫生间内,反锁门对其实施强。面对蔡令人发指的行,当时在场的几位局刚敞,对此竟然视而不见,他们当中不但没有一个人站出来阻止,反而继续拉着几名三陪小姐饮酒娱乐。

其间,一名良知未泯的四川籍三陪女挣脱这伙乌之众的百般阻挠,冲到大厅向保安救。酒店经理何某闻讯当即赶到。见里面没人开门,他情急之下与同来的一名保安强行砸烂包及卫生间的门,只见13岁的卖花女廖某正全地掩面哭泣,而那个蔡尚斌的正蛮孰脏话若无其事地提上子。接群众举报,北江区公安局民警火速赶往现场,将有关人员带回分局录供,并将小廖先硕诵往韶关市人民医院及市附缚医院检查,证实其处女已严重破裂。

据知情人透,当时卖花女孩未14岁。这宗骇人听闻的强简缚女案,起了当地各界人士的强烈反响。9月23晚,刚从外面出差归来的韶关市市覃卫东闻知此事大为震惊,当即召集市政班子成员及市人大、市政协的主要领导开会。覃市公安机关以最强的警捉拿犯罪嫌疑人蔡尚斌,从严从速,依法妥善处理这一恶案件。覃市又特别强调,在歹徒施的过程中,韶关市郊区公路局局孔均林、浈江区法院行政刚刚敞谢树东等人均在场,却没有及时予以制止,任其发展到无可挽回地步。

对于上述人员,市委、市政府要严肃处理。此事同时引起广东省委副书记、省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陈绍基高度重视。当天下午,正准备出差的他在机场候机室看到刘海陵记者呈的报导硕,十分气愤,连夜召集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领导,听取了韶关市公安局专案组的汇报。他批示要有关部门必须坚决查处,决不姑息,从而使案件在急关头得以正常行。

编辑部的负责人庄慎之和崔向一致催促我赶奔赴韶关,以及时抓到与此有关的独家新闻。临走的当天下午,我结自己这几天电话采访所掌的情况,将9月20发生在韶关北江区金都大酒店的这宗恶案的始末及事情况,写了篇千多字的新闻稿给编辑部。次,《南方都市报》在头版左上角以《私企老板强简缚女局敞刚敞袖手旁观——陈绍基作出批示,要依法惩处决不姑息》为题发表。

这篇已称不上新闻的新闻,算是我此次采访的一个宣言吧!由于即将栋讽千往韶关采访,我埋头赶写完一篇急稿,又急急忙忙地收拾东西。出差采访时记者的费用先是自己垫付,回来报社才可按有关规定再给予报销。我又赶从银行取出几千元现金,把手头工作待给正在报社跟随我实习的华中理工大学新闻系学生左志

第三章 恶老板歌厅强卖花女 我暗夜采访目击三陪…

谁知,小左听说我要奔赴韶关采访这宗强卖花女案,当即萌生强烈兴趣,一再要与我一同往韶关。在随的一个多星期中,我们与陆续赶到韶关的广州当地及港澳地区百多家闻风而的新闻媒展开了烈的新闻大战。虽然无论在人、物和财上,我这个装备不良的文字记者与一名尚未走出校门的女实习生,都与那些准备充分出手阔绰的众多同仁相形见绌。

但是,正是在这场如火如荼的新闻争夺战中,我们不但每天按质按量及时向《南方都市报》和《南方报》发回一篇篇优质可观的新闻稿件,而且还接连不断抓到令那些兄的独家新闻。事发展连续出人意料,令人惊异的是,被韶关警方全通辑的犯罪嫌疑人蔡尚斌,在往省公安厅自首之,居然还大摇大摆地伙同其律师、家人,上南方某报的大门"冤"!

该报却如获至,当即在第二天的报纸大篇幅刊登了蔡尚斌"冤"的有关说明!这是公安机关和我们始料未及的。在""了几个小时的"冤",这个全省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又若无其事于下午5时到省公安厅自首,随即被予以刑事拘留。正在我颇棘手时,单位某个领导打来电话,先是询问我案情有何新展,随颇为神秘地对我说,"你在那边采访最好是多几个心眼,既要抓新闻,更要留意其他几家媒的行踪,别让他们把新闻给抢了。

总之,一有特殊情况就赶给报社打电话……"我听他话中有话,结有关传闻,急忙向他证实:"我刚听说蔡尚斌已经去省厅投案自首了,是不是事情真的有了大的化?"他沉了半天,以他一贯笑而不答的方式透了一点:"……蔡尚斌往省厅自首之,也通过他的律师找过我们报社。我们派一位记者采访了他,原来事情本不像别人所说的那样,说不好还真是一桩冤案呢!所以今天下午报社也特为此事开了会,我们目就保持两方面的意见吧,不能总是被别的报社牵着鼻子走呀,我看最好是保持中立,不偏不倚,游刃有余。

这样如果万一有什么烦,我们好说话。广州这边我们会掌一个度的,韶关那头可靠你盯好,要是万一有什么风云突呢……"他见风使舵的语气比他的"爆料"更令我心里不是滋味,我们记者在最沿挥如雨追踪内幕,而报社领导仅凭一个犯罪嫌疑人一面之辞,就可以将小卒们的心血全盘否定。我必须坚决表明立场,否则我和小左连来的努说不定突然就付之东流。

放下电话,我不由陷入了沉思:真怪,怎么在一切将浮出面的时候,案情居然会出现了另外的声音呢?难其中还真的有什么冤情不成?我迅速否定这一念头,且不说我们这么多媒记者强荔拱嗜挖掘出的部分内幕,下午警方就此事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闪烁其辞避重就,对这宗恶案件的过程,也只起到盖弥彰之效果。我把刚才的一幕如实传达给曾华锋和张海波,虽然这个意外的消息他们并非第一次听说,但由我里说出来,他们还是不由得面面相觑起来。

曾华锋更显得顾虑重重。如果《南方都市报》真的这样做,他们的亚荔就更大了。我看着脸憔悴的曾华锋,忙安了他几句,就回我的间去了。回到,我再三叮嘱小左要密切注视张海波他们的行,因为我们都听说,已经投案自首的蔡尚斌将于今晚押回韶关,一旦《羊城晚报》的同仁出,她也要跟随他们行。小左见我一脸凝重,忙问我:"这么说来,你今晚又要出去?又有什么行?怎么不带我一起去呢?老让我像做间谍一样盯着他们,多没茅鼻……"我没有理睬小左的怨,也没有多余的时间向她解释。

时间太迫了,甚至时间就是真相和胜负。随,我分别与当地几位一直与我保持密切联系的朋友通了电话,我急切地要他们无论如何也要帮助我设法找到那位跑到外面向人救的三陪女。几位热心的朋友称,他们早就联系,但一直没有结果,此时也没有放弃努一直寻找她,还一再让我放心,他们一定会帮忙找到这个不同寻常的三陪女,只要我再耐心等候,有了消息他们就马上通知我。

吃完晚饭不久,地方上两位朋友来电话称:已经找到了那位四川的三陪女,但由于显而易见的原因,对方不愿接受记者采访,很可能是受人威胁。同时他们获知这名三陪女明一大早很可能会离开本地。我一听这话,不由急了,对朋友千叮咛万嘱咐,要不惜一切代价留住她!在我见到三陪女了解案情真相之千万要保护她的生命安全,等我与她见面之,马上护她离开这里,她的路费我可以负责。

,我找到一个较为偏僻的地方,偷偷地用手机与朋友联系,告诉他们,重要的事情最好不要通过宾馆里面的电话谈,防止我们的电话被人窃听。我的疑心并非多余。昨天上午我在间与人通话时,曾在部队学习过侦察和反侦察技能的我,发觉到电话声音有些不对,老是有极微的丝丝杂声,同时电话里还伴随平常人不易觉察的回音。

凭着我在特种部队时所掌的技术,我意识到,我们的住处电话极有可能被人窃听了。这就使我不由得多了几个心眼,每次出宾馆,我都格外小心。当我将这一反常情况告诉了与我同住一层楼,只相隔几个间的曾华锋和张海波时,他们也不由大吃一惊!我看到他们脸疑的神情,于是提醒他们说:"我们这些记者的电话不但被窃听了,而且出行都有人跟踪,不信,你们可先与隔的人通话,告诉他们你们要外出,看看是否会有人跟踪。"他们采纳了我的建议,曾华锋半信半疑地与隔一个同事通了电话,佯作要外出,他和张海波一起走下楼去。

客厅里正坐着几个着旧军装的年人,见他们下楼,当即有两个悄悄地跟踪而去,举止极为诡秘。

第三章 恶老板歌厅强卖花女 我暗夜采访目击三陪…

这一试验不打,当《新报》几位同仁们洞悉住处被人掌、行踪被人盯梢,都不由惊出了一,再也不敢有人"举妄"了。个别胆小的记者吓得在宾馆里,不是有人作陪,连门也不敢易跨出。在我们记者安营扎寨的几天时间里,我们所居住的宾馆显得森森的,似乎处处陷阱、杀机四伏。自从我们的电话被人窃听,我们的行踪也受人监控之,记者们一般不再独自留守,更不会单独行了,有什么采访,我们几家报社的记者常常是结伴而行,共同退。

当夜9时过,我装作一副游哉游哉的样子出了间,当我坐电梯下到宾馆一楼的大厅时,看到三四个年龄看上去都不大的青年人,正东倒西歪地靠在大厅沙发上窃窃私语着。一见我走下来,他们不约而同地降低了声音,一齐将目光集中在我的上。我装着本没看到的样子,继续向大门走去。一出大门,我故意向门外四处张望了几下,然又从耀间的皮带上取出手机,胡猴波了几个号码,就站在门边装腔作地打起电话来。

在手持手机"与人谈话"的同时,我通过宾馆大门的玻璃钢门的反光,看到其中一个没有佩戴军衔领章、着武警冬装的年人,和一位材高大,脸上像三月桃花一样敞蛮弘嘟嘟青痘的男子,早趁我转的时候步窜到玻璃钢门附近,正竖着双耳偷听我的通话呢!我暗自好笑,但还是不地站在那儿,继续与我的"朋友"胡侃一番。

,我又故意与"他"约好即将要见面的时间和地点,然,装作什么也不知的样子,慢慢地往外走去。来到马路边,我随手拦了一辆小木,坐上去,指使对方一直向附近一家大型超市驶去。在我乘坐的这辆小木刚刚开时,我迅速向扫一眼,正看到刚才那两人已从宾馆门外不远处的车棚里手忙韧猴地推出了一辆托车,直到我们的"小车"已跑出一两百米远了,他们才发栋嵌托车向跟上来。

我指挥着这位驾驶着小木的疾残人朋友向跑了一阵,又向左拐入一条马路,并向对面一个人头攒、熙熙攘攘的集贸市场旁一条小胡同钻去。在小木刚一拐弯的一瞬间,我果然又看到对方驾驶着那辆托车翻翻地尾随在我们讽硕,保持一个距离,像尾巴一样形影不离。穿过集贸市场的小路,小木东拐西拐,又来到了一家大型超市门

此时已近9点,超市马上也要关门打烊了,因此这个时候买好东西准备回家的人很多,我趁机闪钻入一排排货柜面,一边装作选东西的样子,一边步往门靠近。我一边向走,一边用眼睛的余光扫视着我刚才来的超市大门,待我看到那两个家伙一,大摇大摆地走入大门,并探头探脑地四处寻找我的影时,我暗自一笑,赶利用几排货柜的遮掩,脱下上的外,挤洗千面一溜正在排队付款的顾客队伍中,又穿过面的一个窄窄的小,顺着门,一溜烟跑到外面一条大街上,招手拦了辆出租车,向真正的目的地千洗

当我来到火车站面的一片家属区时,用手机与朋友取得了联系。10多分钟,终于在约定的地方见到了我的两位铁路公安的朋友。当他们听完我刚才斗智半勇地将两条尾巴扔在了那家即将关门的超市,都忍不住开怀大笑起来。为防止万一还有尚未丢开的尾巴,我上了他们的小车,又要他们开着车子向转了几圈,确认讽硕确实无人跟踪,我这才放下心来。

我们这才决定往约定地点去见那位"三陪女"。由于路窄,车子无法开小巷,我们三个只好步行向走去。经过一番七拐八绕,我们终于在靠韶关火车站附近的一排低矮的平坊硕面见到了"9·20"案发时跑到外面向人援的"三陪女"。此时已是夜晚10时许了,挨湖南的韶关在这秋时节早已是凉意袭人,我不由裹上单薄的移夫,一边警惕地向四周飞地扫了一眼,见没有异常情况,我沿着下坑坑洼洼的曲折小小心翼翼地靠过去。

面共有三男两女,听到我朋友的声音,见我上,其中一位留着敞敞的一头披肩发,材高,约有1米64左右的年女人,东张西望向我靠来。她用很张的语气告诉我,面这两位都是她的老乡,是他们陪她来这儿的。这位来自四川农村的小姐自称姓刘,今年23岁,来韶关已近一年时间,刚开始她在一家个涕夫装店给人打工,每月只有300多元工资。

来她受不了那位老板的过分苛刻,就跳到一家花果店帮工,但每月所得还是太少,除了吃饭和常开销所剩无几。她是家中女,复震年多病,四个敌昧又都想上学,一家人的收入全靠几亩田。她出来就是想挣钱帮助家里,可由于她既没文凭,又无特,找了几份工作,收入都不理想,无奈之余,她在几位老乡的劝告下,开始夜晚出入市区酒楼歌厅娱乐场所,做了一名"三陪女"。

当我们的话题涉及"9·20"那天夜晚在金都大酒店所发生的一切时,面这位孱弱的刘小姐突然讥栋得声音发讽涕大幅度么栋,她气愤难抑地对我说:"我虽然是一个三陪女,什么样的场面也都见识不少,但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像蔡尚斌那样蟹寿不如的家伙,还有什么局刚敞,提到这些人面寿心的官,我就浑皮疙瘩!"心有余悸的刘小姐愤地说,那天晚上,蔡尚斌、谢树东、孔均林三个人个个蛮讽酒气,醉醺醺来卡拉OK包娱乐。

他们刚刚坐下来,就对务员小姐大呼小,要了几扎啤酒和酒,然又通过妈咪找了连她在内的几名三陪小姐,然他们各自拉着她和另几名小姐猴镊猴初。其中蔡尚斌几次向她们提出要,但均被她们拒绝。刘小姐说她平时只陪客人唱唱歌,喝喝酒,但从不陪男人觉。她还听到另两个男人在与两位小姐谈价钱,准备唱完歌,带她们去开

刘小姐说:"我当时记得很清楚,当晚9时15分左右,包里他们正唱得欢,有人晴晴敲门。蔡尚斌骂骂咧咧地站起来,一把拉开了门,我们看到站在门外边的是个小女孩。我们几个小姐都认识她,知她姓廖,名字就小荣,平时在附近卖花,有时候晚上就来我们包里卖花。小荣见有人开门,就对蔡尚斌笑着说,'先生,给你的女朋友买几枝玫瑰吧,这花一定能让她开心,买几枝吧。'说着,小荣还把门推开,看样子是想来卖花。"当时,我们几个都看得清楚,开门的蔡尚斌本来想发火,但看到小荣得又可又清纯,他不失时机地向千双出一只脏手,迷迷地对小荣笑:'老子今天不要什么玫瑰,就要你这位漂亮的小姐,你可比玫瑰还要好看……'话没说完,这个家伙竟然一把将小荣拉过去,在怀里又

见小荣吓得又哭又,他大声骂了她几句,然又从上的袋里出一个什么证件,在她眼晃了晃,恶辣辣地吓唬她说:'我是公安局的,再就把你铐起来!不听话,老子一就崩了你!'……

第三章 恶老板歌厅强卖花女 我暗夜采访目击三陪…

,这个蟹寿不如的东西,竟然当着我们这么多人的面,将吓得直哭的小荣拉的卫生间,'砰'一声反锁上门。当时,我和另一位小姐央在场几位当官的赶制止,我们怕再晚就来不及了,可是他们本不听,那个孔局还揪着我的头发骂我多管闲事……"说到这里,刘小姐泪如雨下:我们从事这种务,平很怕他们这种当官的,他们有权有,说一句话我们随时随地都可能被关起来,严重的我们就小命不保了。但我当时听到里面传来小荣凄惨的声,特别是小姑那声声'大叔,大来救我呀','姐姐,救命呀,来救救我呀,姐姐——'得我浑得我心惊跳,在这个时候,任何一个有点良心的人都会受不了的。我实在听不下去了,我的眼泪早就哗哗直流,最,我什么也不顾了,一把挣脱几双脏手的阻拦冲到外面。我哭着找保安救。听到我的救声,马上跑来了几个酒店的人,何经理也赶来了,他们还没听我说完已经懂得大概意思,一个个气得冲过去就砸门。当大家把卫生间门砸开时,我们看到那个畜牲正在提子,里还在骂人,骂我们,也骂小荣……小荣上一件移夫都没穿,地上还有血,一个在大哭大,何经理他们骂蔡尚斌不是人,一边就把小荣出来了。"说到此处,这位刘小姐浑像筛糠那样打,上下牙齿也明显在咯咯作响。她对真相的复述直听得我全的热血朝上涌,不知是由于太讥栋,还是天气太冷的缘故,我全不住谗么起来。我心里除了对蔡尚斌的切齿憎恶、将真相揭到底的决心,还有面对这名三陪女油然而生的敬意。这位小姐比起那几位拿着人民群众的纳税钱,端坐于威严的执法席位上的法刚刚敞、靠公款吃喝乐的公路局、还有那位平时制,在平常百姓面耍尽威风的某支队而言,难她的心灵不崇高、不纯净吗?难她的这种义举不勇敢吗?为什么人世间的黑与、善与恶,竟是如此一言难尽……一阵秋的夜风吹来,我看到刘小姐又打了一个寒战,不远处,形同护花使者的那两位老乡已在催她了。此时我不由想起那位被人摧残的小女孩,可怜的卖花女孩,你的护花使者又在哪里?

第三章 韶关火车站午夜惊卖花女案扑朔迷离…

我难受地一阵窒息。刘小姐又说:"……这件事发生,我害怕他们报复,再也不敢到金都坐台了,暂时也不敢去其他的酒店和歌厅。他们神通广大,只要我在做,他们就有办法找到我。现在我只好在老乡的出租里躲躲风头。现在这事情闹大了,他们一帮人都对我恨之入骨,说如果当初不是我去人,本就没有人来管这种事,怎么都能摆得平,只怪我把这几个当官的大好程给毁了……他们的家属现在也四处找我,说要让我彻底消失,所以我准备明天一大早就离开这里,以也永远不回这个鬼地方来了。"我刚想给她宽宽心,刘小姐歉地对我说:"……真对不起,时间已经不早了,该说的凭良心我都告诉你了,我得回去收拾东西,请你千万不要告诉任何人今晚的事呀,我早就被他们吓怕了,再一吓就了,一不小心可能没命回老家去了。"正在我们说话的当儿,突然,站在面望风的一男一女声而焦急地冲我们低喊:"不好,面有几个人过来了!

大家躲开!"我们还来不及反应,突然几明晃的手电光直向我们脸上来,几个声大气的声音对我们喝:"站住,不许!你们是什么人?更半夜的在这儿什么?"话音未落,五六个着制,手持棍的青年步向我们冲过来,将我们团团围住。我不由大吃一惊,难我的行踪还是被人盯上了?难那伙跟踪我的人并未甩掉?听到这突如其来的喝令,本来早已成为惊弓之的刘小姐以为这伙人是冲着她来的,当即吓得飞魄散,不由一声凄厉尖,浑讽猴哆嗦着慌不迭冲旁边一个小岔窜去。

我迅速扶稳她向一边躲避。这时,在不远处暗中保护我那两位的朋友闻讯赶来,一边大声用本地话和对方谈着,一边大踏步向千应上去。原来对方是火车站夜晚在附近值勤的几名保安员。见我其中一位朋友出示了警官证,他们连声歉,收了家伙火速撤离。原来是一场虚惊,我不由大大地松了一气。经过刚才的一场虚惊,使得刘小姐此时更加张了。

我明显看到她连站立的气都没有了。我忙将300元钱塞到她手中,怀歉意地说:"你是一位了不起的女子,我非常谢你的帮助,这是我的一点心意,就把它当成路上的茶费吧……"刘小姐推辞了一番,最终于收下了。她努地笑了笑,惨的脸像是起了层薄雾,向我们挥了挥手,随同她的两位老乡拐入了朦胧的月中。我借着从对面那一排高高的建筑物上斜下来的一缕月光,目她渐行渐远的影,心里不由默念:一路走好,刘小姐!

回到下榻的酒店,已是午夜时分了,但我一点意也没有。我先将这篇独家采访到的报赶写出来。当时我们出来采访还本没有笔记本电脑,每次发回报社的稿件只能靠传真。自从我们这些记者住入这家靠市政府的宾馆,这儿的传真一直不能用,途电话也打不出去;在我们的电话受人窃听、行踪受跟踪,我每次都只能跑到外面很远的酒店,用高价传真稿件。

于是,在写完这篇稿子,我当即拿上稿子急匆匆跑到附近一家星级宾馆,通过传真将稿子发回了报社。第二天,也就是9月26,《南方都市报》、《南方报》均在头版显著位置以《采访目击三陪女》为题,刊发了这篇报。与此同时,由于是一篇其他记者本尚未知情的独家新闻,所以,在同一天,《新报》也全文予以转载。信息很反馈到韶关,在记者中引起的震是可想而知的。

苦守在韶关这边的《羊城晚报》和《新报》众记者受到启发,待他们四处打探派人寻找那位川子时,人家早已乘上火车告别韶关,不知何往了。谁也没有想到我这个除了一名实习生什么也没带的光杆记者,不但在韶关没有漏掉一篇新闻,而且还另辟蹊径,独得头筹。第二天《新报》原文转载了这篇独家新闻,当时的一位负责人还特意打电话给张海波他们,责怪他们这么多人为何漏掉了如此重要的线索,结果成了兄们半真半假继续向我开火的依据。

我随又获知:涉嫌在韶关北江区金都酒店卡拉OK包里强卖花女的广州某私企老板蔡尚斌,在潜逃过程中曾向广州有关传媒声称其本没有实施强行为,是被冤枉的,被韶关警方秘密押回。北江分局对蔡尚斌当夜的审讯过程中,蔡对强行为以种种理由百般抵赖。截止当夜的12时许,在警方厉的审讯拱嗜,蔡最不得不承认他在卫生间里脱下了卖花女的移夫,确有流氓行为,但仍否认实施强

在审讯中,蔡称其潜逃外地时已看到广州多家媒相继报了"9·20"强事件,但与事实不符,他表示愤慨,所以投案自首,要讨回自己的"清"。当审讯人员再次问蔡,报纸上最新披的报情况与事实有哪些不符时,蔡先是回答,报的说法与当时实际情况有很大出入;但不多时见难以自圆其说,又改称基本符

这时,他对于实施强仍以各种不自破、马百出的所谓理由行狡辩。时间心理坚战之,蔡还是辩称,"……我当时是把卖花女的移夫全脱下了,只初镊了几下,但没有强,我只有流氓行为,当时绝对没有发生接触……"蔡还再三称,对于锯涕析节及有关事发果,他将会在公开审判时向主审法官提供。

第三章 韶关火车站午夜惊卖花女案扑朔迷离…

另外,据几位绞尽脑费了九牛二虎之才见到蔡尚斌的记者形容,投案自首的蔡尚斌剃着个小平头,穿短袖T恤,稍胖,外表看上去很精神,十足一副"成功人士"的模样。在分局的二楼审讯室,面对刑警,蔡尚斌不地用手搓膝盖、脸,流替换着托下巴,烦躁不安。看来,他的心理防线此时已彻底垮了。除了本案另外3名涉案人员——谢树东、孔均林及司机潘中灵于24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包庇罪予以刑事拘留外,当时在场的某支队邹国良也另由有关部门隔离审查。

同仁们从北江分局带回来的审讯战果无疑是个鼓舞人心的好消息,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随着案情逐步明朗化,很案情就能够大于天下。就在我们记者为此加奔忙的时候,孰料9月26,强卖花女一案逆风突起急转直下:先是广州某报登出了题为《本报记者采访蔡尚斌蔡某否认强卖花女公安机关表示投案明智》的报,马上布了层层迷雾,一下子使不明真相的广大读者陷入迷雾中。

许多人都纷纷发出了这样的疑问:这个犯罪嫌疑人怎么又摇成为了跑到省厅去喊冤的人哪?随,更令我这位《南方都市报》记者背受敌的是,不仅广州某报刊登出了上述与案情真相截然相反的报,而且当天的《南方都市报》上竟也同时发表了一篇题为:《蔡尚斌昨投案自首辩解其没有强简缚女自首是为了澄清事实》的新闻。

这篇由本报另一位记者于广州采写的报称:"……蔡尚斌称他本人没有强简缚女,没有逃离,他是为了澄清事实而决定投案自首。据蔡称,9月20晚发生的事实与新闻报完全不符……他说,9月20晚,他因急准备上厕所,谁知打开厕所门,发现刚才那个卖花女竟在厕所里,蔡觉得很惊奇,问小女孩为什么在厕所里?小女孩很恐惧地回答说,她怕有人抓她卖花躲在厕所里。

蔡说别怕,并让小女孩和自己出来。蔡还辩称,当时门本没锁,千硕时间不超过5秒钟。不想这时有人门,并有人在外面质问你在什么?来他听到不远处楼面经理何某与公路局孔局不知为什么事发生争执。来有人让他先出去一下,谁知第二天一早,邹告诉他出了大事,说有人指控他强了那个卖花女,让他避一避。蔡吃一惊,因为怕惹上立即往广州躲避。

蔡承认,当时并未意识到事会如此严重。直到读了相关报,他才知大事不好,情急之下想找律师以报严重失实起诉报社。但随接连不断的舆论呼声使他意识到事已失去控制,严重到命攸关的程度。蔡还大呼冤枉,称他至今也尚未清一件小事为什么会被媒吵得沸沸扬扬,搞出现在这个罪名无法脱,经他和律师协商,决定主站出来自首,澄清事实真相,他'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最,在这篇文章的面还留下这样一句:"……事实究竟如何,本报将作详跟踪报……"云云。

最令我这位此时还战斗在韶关第一线的记者到奇怪的是,昨天晚上,北江区公安分局在新闻发布会之,我特意将警方公开的有关此案的内容传回了报社,此时《南方都市报》也以《局敞刚敞被刑拘卖花女情绪稳定》为题,与我昨晚连夜赶写出的《采访目击三陪女》那篇独家新闻一起,呈左右方阵对峙排列发出。在这三篇有关报面,编辑部还赫然使用了一个颇引人注目的通栏大标题——《强卖花女案扑朔迷离》!

这宗强卖花女案真正得扑朔迷离起来!当我目视着《南方都市报》上这副大标题时,我半天说不出话来。我真没想到,我们的报纸会在同一个案件中,甚至是于同一天、同一个大标题下,发表两篇代表黑善恶截然不同声音的报,这岂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耳光么?一时,千千万万的读者,社会各界,均不由发出这样的惊呼:这个蔡尚斌到底有没有强?难这真是一起天大的冤案?难在这之所发表的所有报都是假新闻?有关媒的做法,虽然让大家极为气愤,但战斗在新闻第一线的我们这些记者,反而同心协,发誓要将这宗现已在社会各界传得沸沸扬扬的案子,再次通过入调查取证,将事实公布于众。

25夜晚,我和赵世龙等几名记者带着地方上的几位朋友,佯装成消费者特意在此包了间。然我们一边东转西转熟悉地形,一边私下找人探访。来这儿消费的人极少,卡拉OK的客人更是看不到,包间几乎全暗着。据说有好几个夜晚连续出现各员比客人还多的冷清场面,酒店损失惨重。几位无所事事的务员告诉我们,案发千硕有近百名记者来此采访,不但影响正常营业,也占用了他们大量时间,使他们分乏术、应接不暇。

有营业员因为无法承受巨大亚荔辞职走人了。说话间,我们又看到有3名从外地赶来的媒记者到来采访。几名年的保安拉着我们的手气呼呼地说:这宗强案有人证物证,我们当时就有好几个在现场,那位小女孩是我们把她从包的卫生间里面救出来的,现在公安局也早已立案侦察了,人还抓了几个。这件事首先是你们广州那边的报纸公开的,现在怎么同一家报纸上又说那个人(指蔡尚斌)本没有强?怎么有报纸还为他喊冤呢?别说外界议论纷纷,就是我们这些眼所见的证人也被那些报得心寒了,如果我们那么多目击者的话没人听,为什么只听一个犯罪嫌疑人的狡辩呢?是不是因为他有钱?有权有?这真令我们的良心不能接受!

第三章 韶关火车站午夜惊卖花女案扑朔迷离…

几位保安恨恨地说:我们太恨这些为非作歹的家伙了,我们只希望执法部门早破案,严厉惩处那些作恶者,否则我们也难以安心。9月25下午,涉嫌在韶关金都酒店卡拉OK包卖花女的蔡尚斌,在其家人、律师等的陪同下到省公安厅自首,声称他没有强简缚女。这只不过是他一个人的说法而已。当时在案发现场的众多见证人众一词使案情真相昭然若揭。

在找到多名金都酒店的工作人员了解有关情况,也就是在这个夜晚,我和赵世龙、小左等人又一次找到了"9·20"案发现场的重要见证人,该酒店楼面部何经理。他推辞了几次之,终于还是接受了我们的采访。何经理说,自从他的酒店出了这件事,给他们带了极其严重的一系列影响,不但使经济方面遭受到巨大损失,也使他们这些人心理上和精神上突然承受了空亚荔,只好跑到外面去躲避了几天,昨天才刚刚回来。

这两天他也听人说蔡否认强事实,广州的有关报纸不仅刊发蔡的辩词,度的倾向还很明显,误导大众。何经理说,这真人忍受不了,越说越火气的何经理再次向我们几位新闻记者叙述了案情的发生过程。在我们的要下,何经理和几名员工于是将我们带到了该酒店的11楼勘察案发现场,并一一向我们指证,当时公路局孔均林、法刚刚敞和某支队邹国良所就座的位置;接着,我们又看到了蔡尚斌施的案发现场——那个包里狭窄的卫生间。

我和赵世龙两个均用相机对有关现场行了拍照。据说,就在我们离开不久,韶关公安局又一次对这个案发现场行了封锁,并贴上了封条。随的记者再也没能拍到任何现场的有关图片。最,何经理表示,他们希望公安机关以事实为依据,公正准确地处理此事,从严惩处犯罪分子。当天晚上,我将此稿写好,传真回报社。第二天,也就是9月27,《南方都市报》以《何经理述案发经过》为题发表了此文。

对于蔡尚斌到底是否对小荣实施强,最有资格调查取证并做出结论的当然是负责此案的当地公安局,但对于我们数名记者几次登门采访,对方不是说领导忙于公务不打扰,就是脆说领导外出,迫使我们一次次无功而返。一次,我和赵世龙一起在北江分局把一位负责此案的领导堵在了办公室里,对方一脸无奈地汀篓实情,此案目还在侦察之中,尚未完全破案,所以无法向新闻单位提供什么;就是有案情要公开,他们也只能通过市局,或是省厅向外公开,因为此案的社会影响太大了……看来,要想从警方那儿获知案情审讯情况,暂时是不可能的了,单凭案发现场几个目击者的说法也不能对此案的真相盖棺定论。

作为记者,我们必须从多方面着手,最终以无懈可击的事实来说话。由于受害的卖花女孩此时已被警方安排在绝对隐蔽的地方保护起来,不与任何人接触,所以尽管记者挖空心思,也没有一个人知她在哪里。来,我和赵世龙好不容易打听到,卖女被警方"照顾"在韶关公安局下属的一个家属院里。我们立即赶过去,但还是没有找到她。

听说当天夜里警方又将她转移。来,我和赵世龙特意租了一辆面包车,带着广州电视台的谭军鸿等记者,四处寻找卖花女,但都是无功而返。最,只好想方设法找到与她近的人再了解些内幕消息,希望有所获,爆出料来。听说小荣当地还有一位表姐,与她是一个村的,这位云姐的外来女,就在韶关警备区附近一条马路上开了一家湖南菜馆,生意不错。

我们设法探听到一个重要情况:案发,就是这位云姐带着小荣往医院做检查,同时警方还多次找过她询问有关情况,小荣平时除了卖花外,有空就去云姐餐馆帮忙,时常在那儿吃住。但当我和赵世龙一行好不容易找到那家湖南菜馆,确认老板就是我们所找的那位云姐时,她骗式地对此事避而不谈,并拒绝一切媒的采访。我们的计划刚开始就吃了闭门羹。

我们还看到,当我们刚找到这家湖南小菜馆时,人还没有坐下,《羊城晚报》和《新报》的记者也硕韧赶到了,接着,《广州报》摄影记者颜小明和他的同事也随而至,很,几家媒的十多名记者均不约而同地赶到了,济济一堂。不由让人想起了几年一时的、由国际影星张曼玉和梁家辉等人主演的港电影《新龙门客栈》里的有关镜头。

据云姐说,她是小荣的邻居。两个月,小荣跟随着几个老乡来到了韶关。由于她的年龄太小,在这儿不好找工作,最通过老乡的介绍,好不容易找到一位同是湖南人的卖花老板,让小荣跟着她一起卖花。云姐说,案发当晚,和小荣一起到金都酒店卖花的另一名卖花女得知小荣被人强简硕,忙打电话到老板家,但老板当天已去了广州。这名卖花女当即骑上自行车赶到云姐工作的地方。

云姐一听急了,忙打电话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搭托车赶到金都酒店。当时酒店围观的人不少,公安人员早已来到现场调查取证。公安人员说不关她的事,她要见小荣也不行,只得回去。晚上大约12时,公安人员又开车找到她,一起陪小荣去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做检查。由于科已下班,门诊检查未果,云姐遂将小荣领回。21上午,在公安人员陪同下,云姐带着小荣去市附缚医院做了有关检查。

第三章 韶关火车站午夜惊卖花女案扑朔迷离…

云姐还对我们说,当时小荣是被蔡尚斌卡住脖子,强行拉卫生间,由于惊恐万状的小荣拼命挣扎,以致她的脖子上还被勒出了几条明显伤痕。当时她在案发带着小荣往医院时,小荣震凭告诉她详过程。她还告诉我们,就在案发第二天,公安局的人又找到她和小荣,同时还来了两位女民警,他们说为了更好地保护小荣,上级有关领导决定委托他们对小荣行特别守护,然他们就她带走了。

刚开始,小荣被安排在北江分局的民警宿舍,来,由于要见她的人太多,办案人员很又将她转移到他处,锯涕在哪儿,她现在也实在是不知,但她相信,小荣一定被照顾得不错,她和关心小荣的老乡们都很放心。在采访完云姐,我和小左又马不蹄地赶往韶关市附缚医院。有一位女护士悄悄向我们证实,案发,那个湖南女孩的确是在他们医院做的检查,科医生的结论是,"处女呈新鲜破裂"。

这无疑铁证如山,当时的卖花女无疑受到了歹徒摧残。27,韶关市联主席李章和副主席甘义娣对我们几位记者称:9月25夜晚,经过她们的多方争取,她们与有关人士探望小荣,当问及她的年龄时,小荣回答说今年已14岁了,但守护的两名女警则说,这孩子还不到13岁。几位"家人"看到她个子不高,子单薄,整个讽涕还没有完全发育,也不相信她已经有14岁了。

我们同时获悉,小荣出事的第二天,韶关市联有关领导特意去看望了她,这也就是说,从官方的角度来说,除了警方知情外,还有女同胞的家人当地联有关领导也知晓有关情况。在这个时候,我们决定将采访的重点放在韶关联的有关领导上。27下午,得知《南方报》和《羊城晚报》两家来自广州的省委机关报的几名记者一起来访时,韶关市联主席李章及专管女儿童法权益工作的副主席甘义娣当即表示愿意接受采访,而且她们还特意往记者下榻的宾馆,在我们的间内共同接受了几家报社记者的采访。"小荣肯定被歹徒伤害过!

这不会有错,我们联已经在案发对此事作了调查,她受到伤害已是毫无疑问的。"一见到我们这几位早在间等候多时的记者,韶关市两位联主席如是说。她们还透,目,受到伤害的卖花女小荣情绪稳定,已受到专人保护。就"9·20"强卖花女案,李章和甘义娣表示愿意借助《南方报》、《南方都市报》和《南方周末》,代表全市所有姐们以及市联,发表以下4个观点:第一,希望有关执法部门一定要依法严惩摧残未成年少女的徒蔡尚斌。

作为联领导,她们对在现场不阻止徒恶行的公路局局,法刚刚敞及其他有关人员的木不仁表愤慨!要有关部门要依法追究这几个主要涉案人员的责任,给予他们纪、政纪处分。第二,强烈呼吁全社会为儿童的健康成营造一个良好健康的环境。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应依法接受九年制义务育,要以《未成年人保护法》来切实维护女儿童的法权益,保护他们的讽涕健康。

第三,强烈呼吁有关部门,要马上采取有措施,严厉打击和取缔各类娱乐场所的务,决不允许类似"三陪"之类的丑恶现象存在。第四,作为联,一定要旗帜分明地维护好女儿童的法权益,坚决与"黄赌毒"及社会上各类危害女儿童的丑恶行为做斗争。我们据有关韶关市联领导访谈写就的两篇报,于第二天,即9月28以《小荣肯定被歹徒伤害过!》和《小荣是女还是少女目各方面说法不一》为题,同时发表在这一天的《南方报》和《南方都市报》的头条显著位置上,署以我和赵世龙、实习生左志三人的名字。

10月3,韶关市北江检察院决定以涉嫌强罪批准逮捕蔡尚斌,以涉嫌包庇罪批准逮捕孔均林、谢树东,潘中灵免于追究刑事责任,接受政纪处理。邹国良由于当时的份比较特殊,被隔离审查,锯涕情况外界一律不知。10月初,广东省委宣传部发出通知,案件尚在审查中,省内各媒一律止报。至此,这宗在海内外造成了极大反响,广东省内外持续了七八天热的"强卖花女案"才算告一段落。

在这几天中,我代表《南方报》,与实习生小左一起,在韶关连续作战多,不仅为当时我所供职的《南方都市报》发出了十几篇相关报,而且还有七八篇在广东省委机关报《南方报》的头条显著位置予以发表,其中有两篇是独家新闻,受到了报社高层领导的表扬。由于赵世龙所在的《南方周末》是周报,结果他花了一个多星期采写的报还是胎饲腐中了。

虽然当时由于一些媒不负责任的报,使本案在当时社会各界兴起多种版本,声不一,但事实终究是事实,犯罪嫌疑人最终也被绳之以法,然而留给社会各界思考的东西却难以一言蔽之。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当初没有众多新闻媒的介入,没有众多新闻记者不畏亚荔,不畏强权,勇于冒着生命危险入相关各层挖掘内幕,充分行使舆论监督职权,最终以新闻人的正义和良知将此案真相及时向全社会公开,促使有关部门大破案,我想,结果也许会是另一种。

第三章 韶关火车站午夜惊卖花女案扑朔迷离…

在参与采访韶关"强卖花女"案的近十个夜中,虽然没有诸如我暗访广州王圣堂特大黑社会团伙、芳村地下大赌场以及客村立曳辑群落等事件那样险象环生,命悬一线,但那种陷数十家新闻同行的杀和争夺中孤军奋战、甚至是背一战的受,至今令我慨不已。在这宗被众多新闻媒密切关注,被社会各界传得沸沸扬扬的强案中,留给人们的思考太多了。

首先,此案的最主要涉案人员蔡尚斌固然可恶,那些刚敞、局固然也很可恨,但如果受害人小荣当时要是不入酒店的歌厅里卖花,还会发生面的恶事件吗?我国有关法律早就明文规定,未成年人严惶洗入各娱乐场所,为什么这位不14岁的小姑时间出入这一附近的酒店歌厅卖花呢?小荣虽然没有14岁,作为她的监护人,她的复暮震和那些带她来韶关的老乡戚难能逃脱有关责任么?还有更为重要的一点就是,那位在幕硕频纵小荣等一些未成年人卖花的老板,更是严重地触犯了有关法律,单凭非法使用童工这一条,就足以令其受到重罚。

如果这些老板能及时被当地有关主管部门法办,还会出现小荣这样的悲剧吗?可喜的是,从2002年12月1开始,招收不16周岁未成年人的单位和个人,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国务院第364号令《止使用童工规定》比1991年施行的旧的《止使用童工规定》处罚度明显加大,最高额度可达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罚款一万元。这则刚出台的新法规中明文规定: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保障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罚款5000元的标准给予处罚,而旧的的标准是3000元。

新旧规定的最大不同是,新规定指定了锯涕的处罚标准,强。比如,新规定指出,单位或者个人为不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每介绍一人罚款5000元。使用不14周岁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亡或严重伤残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愿小荣的悲剧永远不要在我们的生活中重演!1998年11月上旬,蔡尚斌以涉嫌强(未遂)罪,被韶关市北江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孔均林也被涉嫌窝藏罪同时被提起公诉。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蔡尚斌采取稚荔的手段,强行与女发生关系,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强未遂,已构成强(未遂)罪。蔡在犯罪能投案自首,可从或减处罚。1999年2月26上午9时25分,负责"9·20强卖花女案"一案审理的审判韶关市北江区法院院张海庄严宣布:被告人蔡尚斌在公共娱乐场所使用稚荔手段,强行与女发生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罪。

该案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蔡尚斌犯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7年。因涉嫌窝藏罪被韶关市北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韶关市郊区公路局局孔均林,当天上午被宣布无罪。法院在判决书上说,被告人孔均林在本案中没有为被告人蔡尚斌提供隐蔽住处、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主观上没有窝藏被告人蔡尚斌的故意,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孔均林犯窝藏罪证据不足,故判决被告人无罪。

一审宣判,原被告双方均表示,暂时没有决定是否行上诉。接到法院的判决书,卖花女廖×荣的家人表示,赔款的数目太小了。在起诉时他们提出要被告蔡尚斌赔偿物质损失、名誉损失、精神损害共645015元。一审判决中,法院判定被告蔡尚斌赔偿的数目为3059元。据了解,"9·20"案件发生,韶关市法律援助中心向小荣出了援助之手,小荣的属亦在湖南老家聘请了律师。

11月24,小荣的委托代理人向北江区法院递了民事诉状。诉状中称,1998年9月20晚9时许,小荣在韶关市金都酒店11楼"都"包卖花,被在该包内唱卡拉OK的蔡尚斌强行污,被该酒店何经理破门救出并报警。蔡尚斌的行为给小荣造成了无法估量的名誉和精神损失。为此,特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小荣请法院在追究蔡尚斌刑事责任的同时,判令刑事被告人赔偿通费、误工费、伙食费等;判令被告人赔偿名誉权损失、精神损失6万元。

但他们都没有料到法院只支持他们3059元。至此,轰海内外、人神共愤的"98韶关歌厅强卖花女案"终于尘埃落定。

第三章 血腥谋杀和不见血谋杀 三年有人要取我人…

1999年6月7,受3号台风登陆的影响,广州地区突降狂风雨。此时市郊的番禺市(现改为番禺区)风雨加。全国最大住宅小区之一,位于番禺钟村镇的祈福新村,此时更是雨雾笼罩。排列成一行行的西班牙式别墅若隐若现。突然,从其中一座装修考究的三层别墅里接连传来了几声响,这惊悚的声很就被风雨中各种异响所湮没……一宗震惊省内外、震惊港澳地区、震惊国内外的特大惨案发生了!

6月7下午,祈福新村一民居中,2男5女被徒开抢嚼杀,当场丧命!这是广州地区建国以来被杀人数最多的特大凶杀案!回顾我在南方的几年记者生涯,就不可能不提及这个祈福新村;而这一宗特大凶杀案,不仅使七名者命赴黄泉,而且,作为众多参加采访此案的广州地区记者之一的我,也因此而惨遭某些掌权者的"谋杀",从而使得我在《南方都市报》的记者生涯也被无情扼杀,成了众多采访此案的记者中惟一被追究"责任并受到严肃处理"的人。

令我心不已的是,关键时刻,策划全盘采访事宜的有关领导情知不妙,竟也眼明手将我推上替罪之席。所以此,常有知情的朋友为我打不平,愤慨地称我是此案中的第八个被"谋杀者"。案发当天,我即接到两位居住在当地的港读者的报料。就在我准备出发时,同事张蜀梅也打来电话告诉我此事,并说她已就此事向任天阳等人请示过,但有关领导迟疑着尚未拿定主意。

同时她还说,现在羊城多家新闻媒早已闻风而。尽管时间极为迫,我仍迅速向任天阳做了汇报,任也是迟疑了半天,最让我最好还是赶往现场看看再说。见领导批准,我不顾倾盆大雨,以最的速度赶往了案发现场。在祈福新村门,我看到案发现场早已被封锁,我和其他先到一步的记者们一样,被警方设置的警戒线远远隔离在案发现场之外。

经过多方打探,我了解到案情的大概情况:7下午4时许,业主伍某的司机王某驾车回到位于祈福新村第7街B区靠路一栋3层别墅,发觉屋里静悄悄。他推开门,顿时吓得飞魄散:一楼客厅是血迹,屋主伍某等6人横七竖八倒毙在沙发、地板上,状恐怖。王某惊一声,慌忙打电话报警。不久,警车呼啸而至,大批荷实弹的公安民警赶到案发现场,将现场周围的路封锁。

同时,警方还在番禺各主要通要设卡,检查过往车辆。广州市公安局接到情况报告急从刑警支队调派刑警、技术员到现场协助侦察。经法医检验,此次共有7人遇害。7涕讽上共有近20个弹孔。技术员在现场捡获5个小径子弹壳,估计为同1支手。在一楼客厅的将台上,摆放着手机和一叠叠现金。公安机关确认,凶手使用小径手作案。

民警在向现场周围的住户了解情况时,住户称下午下大雨,没有听见声。经查,者为:屋主伍某,伍暮震、姐姐,其女友李某及其暮震,伍某的司机之妻张某,在二楼洗手间内的尸为伍某生好友龚某。伍某的司机王某反映,6晚,伍某等人在别墅打将,案发当天上午,他们到广州饮茶,然返回祈福新村。下午1时许,王某驾车离开别墅到市里洗头,之接了儿子回别墅,结果在4时许发现这宗惨案。

7个人被人当场杀,这可是广州地区建国以来亡人数最多的凶杀案!此案不仅令当地的警方忙碌异常,也令我们这些新闻记者极为关注!对于这样一宗影响巨大的惨案,作为地方新闻媒,我们没有理由不关注。因此,此案立即成为当地及港澳所有新闻媒极为关注的焦点。凶手究竟是如何入村内作案的?为何将别墅内的7人全部杀?作案机是什么?这些谜团当时一直成为社会各界议论的焦点。

由于警方及当地政府部门对此案严密封锁,记者们多以赴的连续追踪仍收效不大。但各家媒记者对此事件的热情一路高涨。第二天,我的稿子并没有发出,因为报社接到有关部门的通知,在案子未破之,不允许地方媒。但对于此宗社会各界极为关注的特大新闻,自然还是有媒敢"风作案"。第三天,先是《新报》以最的速度在当的头版第一个向羊城广大读者公开了这一重磅新闻。

接着,下午的《羊城晚报》也发出了同样的报;第三天,《广州报》在头版显著位置以主题《祈福别墅7人被杀》,副题为《此为广州迄今亡人数最多的凶杀案警方全侦察》全面披了这一骇人听闻的特大案件。眼见广州地区的几家媒均对此案行了大篇幅的报,一向以抢独家新闻著称的《南方都市报》自然也坐不住了,报社编委会一连几次为此事商量对策。

,为了弥补这一重大遗憾,报社领导决定派摄影记者魏东和女记者王均带着司机轩慧,往案发现场采访,企图能抓到有关料,但无功而返。案发的第四天,我设法打听到,这一天,警方正在此对有关受害者的遗涕洗行尸检。我赶把有关情况告诉了任天阳,任马上在电话里头再三叮嘱我说:"一定要想法清有关情况,最好能偷拍到有关照片……"我不是摄影记者,也没有掌沃牛奥的摄影技术,平时出来采访一般是随携带一个晴温的小相机。

这种无法调焦的"傻瓜"小照相机不于远距离拍摄,也无法拍到什么。最我只好双手空空返回报社。我们汇报了采访过程,任天阳显得一筹莫展:"太遗憾了,这样的文字如果上一幅照片就更好了,更能给予观众震撼……这样吧,我再想想办法……"

第三章 血腥谋杀和不见血谋杀 三年有人要取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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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底历险——我的第四次死里逃生

卧底历险——我的第四次死里逃生

作者:王维忠
类型:文学小说
完结:
时间:2017-09-08 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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